
來源:消防檢測 時(shí)間(jiān):2018-09-05 16:17:29
建築工地發(fā)生火災爲何拘留“包工頭(tóu)”
根據消防人員的調查,鄭東新區衛華工程機械研究院科研樓建築工地火災,起火部位位於該建築屋頂平台上,著火物質爲空調外機和空調外機外包裝材料(泡沫、外包裝木闆)。經調查,空調施工單位火災發生時並未進行作業。起火原因爲,當(dāng)時正在進行幕牆施工的工人抽煙,丢棄的煙蒂引燃瞭(le)空調外機包裝材料,引發火災。
目前項目總包負責人已被姚橋派出所行政拘留,轄區消防大隊責令該建築工地停止施工,並(bìng)進行立案處(chù)罰。
而前幾天經開區天元建設集團建築工地火災經消防人員初步調查,起火原因爲工人在進行防水施工過程中操作不當,引燃瞭(le)防水材料,轄區消防大隊已責令該工地停工,並(bìng)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。
兩起火災雖未造成人員傷亡,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影響。在建工地並(bìng)不是無人監管,火災的發生與單位管理不嚴、措施不細有著(zhe)密不可分的聯系。
那麽,常見的建築工地火災發(fā)生有何規(guī)律?
一是電(diàn)氣線路敷設不規範(fàn)。一方面,工地由於工程任務重,時間緊,往往需要交叉作業,因而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;加之工地違章安裝電氣設備,私拉、亂接線路現象較爲普遍,随時都會出現超負荷運行的情況;現場線路移動多,防水不良,緻使電氣線路極易發生短路、漏電産生火花,引燃可燃物發生火災等。另一方面,建築工人集中住宿的職工宿舍大多是簡易可燃臨時用房,室内人員密集,衣物、被子等可燃物較多,亂拉亂接電線現象突出,用電爐子做飯,冬季時室内使用電暖器、電熱被等取暖,夏季使用電風扇、鼓風機等現象較多,火災隐患嚴重。
二是動用明火頻繁。一般建築工地上施工都離不開電焊、氣割施工。而這些進行電焊、氣割的工作人員有很大一部分人員系無證上崗,操作時不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沒有必要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基本常識,對周圍的一些可燃物質沒有進行有效的隔離和防護措施。加之,施工現場不規範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、油漆、塑料制品及裝飾、裝修材料等易燃、可燃物品,電氣焊産生的火花很容易引燃現場周圍的各種可燃材料導緻火災。